第267章
“因为你本来就没打算杀他,”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竟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话。的确,我早就发现,张明生有意纵容李译步步紧逼,他太自大了,本想拿我挑衅李译,没成想,却被李译反将一军。
我一开心话就多了起来,这么多年,忽然有人给张明生来了个下马威,实在是惊喜。所以就算担心李译太过冒险,我心里也依旧高兴,既然说了开头,就不怕说出下文,没等他插话,我又开口:“你如果想杀他,他第一次质问你的时候,你就会有动作了,你故意放宽边界,想让李译失望,没想到他…”
还没说完,张明生的嘴唇突然贴了上来。他和我并排坐着,若想亲我,必须微微侧着身子,偏着头凑过来。不过他这样的人,哪里受得了这样别扭地姿势,他轻轻地捏着我的脖颈,又贴上我的脸颊,将我的脑袋也扭了过去。
这次,我一定要找机会咬断他的舌头。
可张明生却迟迟没有伸出舌头,他甚至没有想撬开我的牙关,他只是轻柔地蹭了一下我的嘴唇,像什么路边看见你就莫名其妙要来蹭一下的大狗。
我愣着,没头没脑地吐出一句:“难道,你中意李译。”
“怎么会这么想,”张明生瞬时皱起了眉头,想吃到了他最不喜欢吃的菠菜。
我有理有据,说道:“不然怎么一跟他有关,你就这么激动,还非要……”
非要亲我操我还要莫名其妙地蹭蹭我。
“非要什么?”张明生眯起眼睛,他嘴角勾出浅浅的笑意。他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才不跳这个坑,我说:“不过你没机会了,我师弟有中意的人。”
李译没说过,但我知道,他是喜欢师妹珊珊的,第一次见恐怕就喜欢了。
师母研究植物,也生出一个十分有生命力的女儿。那天珊珊穿了一件珊瑚红的毛衣,褐红头发,她笑声清亮,眼睛微弯。或许是暖气太足,她的两颊微微发红,看起来十分可爱。我从未见过李译有那么话少的时候,他站在我身旁左顾右盼,眼神一直往吊灯上瞟,就算老师跟他介绍珊珊,他的目光不肯落到人家身上。再后来,他和珊珊混熟了,就变成了一对欢喜冤家,见面总以吵架收场。老师师母和我都以为他们两个天生脾性不合,强求不来,谁知有天师母下班,竟看见他们两个在沿街散步,街灯明亮,车水马龙,一对年轻人隔着半步的距离,时不时地搭两句话,说说笑笑地,全然不像平常一见面就红脸的那对冤家。
李译曾经问我:“师兄,假如我中意一个女仔,她也知道我喜欢她,还要不要把话说明白?”
我当时正在整理手中的文件,见他急不可耐要答案的样子,只想故意逗他,半天没说话,等到我把每一张纸的边角都对齐了,我才慢腾腾地开口,说:“依我看,珊珊肯定还是中意有话直说的人咯。”
李译立马站了起来,他说:“谁告诉你我中意她?”
“哦,那是我记错了,是我中意珊珊,我现在就去告诉她,”我佯装要拿起听筒拨号,被李译一把按下手,他看起来气极了,脸却红通通的,同第一次见到的珊珊一样。
那是个春天,一个青年人准备告白,他请求自己的师兄,要他帮自己做一件无关紧要的差事,好让他得空,在心爱的女孩生日那天,赶到她的身边。
师兄答应了,那天他早早起来晨练,顺便帮师弟办事,他走在初春微冷的街道上,望见两旁的树枝已生出了青绿的苞芽,然后,他突然想起自己可以抄近路,于是走进了荒废许久、深而无人的隧道,渐渐地,他闻到了一股腥味。
他一低头,看到地上的血迹斑斑点点。
与此同时,通讯器里传来同事的声音。女声有条不紊地讲着:凌晨又一件劫案发生,劫匪身中一枪,开车逃窜。
我听完通讯后,后退了两步,我想,我应该是撞见了负伤的劫匪。我按住腰间的配枪,审视着前面昏暗里停留的车辆。
忽然,车门打开了,一只皮鞋踩在地下。
当我看到张明生的脸时,我愣住了,手上的动作也迟钝了几秒。就这么几秒,让我后来愧对自己和老师。而我的报应是,被张明生打昏后,被丢进他另一辆轿车的后备箱。
我以为,就算我遭受了这一切,至少换来了李译和珊珊在一起。
可是李译说,他现在是单身。
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等我继续想下去,我就发觉张明生的拇指抚上了我的眉毛,他说:“明明你刚刚还很开心,就差张牙舞爪,现在又突然好伤心。”
这些年来,我的情绪不知不觉变得更容易起伏,不知是不是我的精神正在慢慢瓦解的缘故。我不敢去想,好在,我的心情总归是低沉的,时而释怀,时而伤心,总比亢奋好压制。我勉力维持出一个冷漠的外壳,不想让别人看破。
像摸一只猫,张明生宽大的手缓缓滑过我的脸颊,他说:“你觉得李译能把你救走是不是?”
我没答话。
“李译中意谁我不在乎,倒是于sir,”张明生的手心贴着我的脸颊,他望着我的眼睛,慢条斯理的问,“你还记不记得自己中意过谁?”
我看着他,突然鼻头发酸。
十二
长到这个年纪,也没办法说自己从未拍过拖。
初恋大我三岁,是个医生,温柔体面,只是太过礼貌。我们两个初次碰头是在一间开着深蓝灯光的酒吧。从前来这种地方,大多是为了办案。
我的生活一向简单,家和警署,两点一线,连搭乘的交通工具也一模一样,除了李译和手下的警员会让我的行程发生一些小意外拉我出去喝酒聚餐之外,我几乎没什么私下的消遣。我没问过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也极少探索自己的喜好。小时候获得的太少,长大了就对幸福缺乏想象。
在警校时,大家多是同吃同住,连洗澡也只是隔着薄薄的挡板,稍微往旁边一瞥,就能看见同伴脊背上的肩胛骨以及胳膊上的肩胛骨。我虽然身体特殊,不太爱讲话,但好在绩点优秀些,有时候人想跟别人隔开些距离,总需要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世俗成绩。没有人知道我特殊的身体,我也只把那个残缺的器官当作身上的一道疤痕。假如它再完整些,说不定我的人生还有的选。有一次大家举起来打篮球,几十分钟过去,每个人都满身大汗,大家嬉笑着拥进淋浴间,大家都年少气盛,不惧赤裸相对,甚至更有些要比拼一番身材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天被激烈运动调动了肾上腺素,淋浴间内水汽氤氲,烫热的水珠滚动在小麦色的皮肤上,不知道究竟是看到了谁的躯体,我突然发现自己有了一些难以言说的反应。
我突然明白,我是喜欢男人的。身为警校学员,这样的性向使我有苦难言。我既为自己容易被催生的欲望可耻,又对我因同学有感觉而抱有愧疚。我想,性欲虽然并不可耻,可我总该有一些自己的底线。自那时候起,我开始独来独往。就算是李译,我也会有意和他保持些距离。他只当我臭毛病多,有洁癖。
性欲翻涌得如此容易,心动却总是来得很艰难。
毕业后第二年,我被调任到一个很忙的部门,一个人被当作五个用。某次出勤抓捕,我和同事追进一间灯红酒绿的酒吧,追逐在一阵闹嚷和尖叫中,打碎的杯子和和酒瓶数不胜数。我咬了咬牙,踩过地上散布的玻璃碎片,伸手一抓,拽住了犯人的胳膊,而后伸手抓按上他的后颈,向下狠狠一压。同事们一拥而上,终于将他制服,银色的手铐咔嚓一声合住,犯人却腿软得站也站不起来了。我习惯了这种场面,站在一边,环视四周,忽然发现这是一间gay吧,远远围观的,都是不同风格的男人,甚至还有人浓妆艳抹。我觉得茫然,这就是我属于的群体吗,他们看起来跟我十分遥远。或许是在福利院的经历造就了那种如影随形的被抛弃的感觉,大多时候,我都没什么归属感。忽然,我在人群中看到两个男人,他们打扮得很寻常,走在街上,你不会贸然猜测他们的性取向。所有人都在围观、讨论,他们却在接吻。
现在想想,在酒吧这种地方接吻,未必就是出于爱和喜欢,因性欲而相互吸引的可能性更大。可我当时凝望着他们,总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我忽然发现自己想要一种笃定的、不会因旁人而动摇的感情。
过了一周以后,我又回到了那家酒吧。对着妙语连珠的调酒师,我忽然发现自己似乎没什么个性,也没什么特别的喜好,李译不在,我连说“我和他一样”的机会都没有。花里胡哨的酒名听得我头痛,我晕乎地随便复述了一个,调酒师刚应下,我就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说:“这酒度数很高,你确定吗?”
我用面无表情掩饰了慌乱和惊讶,扭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那是个穿着很得体的男人,他戴着框架眼镜,五官深刻,看起来有些混血的感觉,他靠在柜台旁,笑着对我说:“如果不知道喝什么的话,不如选可乐。”
我局促地点了点头,竟然忘记向调酒师讲,男人自然而然地转头,替我更换,他说:“这位阿sir喝可乐就好。”
他知道我是警察。
他又回过头来问我:“要加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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